1940年11月2日,德国陆军武器局4处把编号为004-1520/40的合约授予克虏伯公司,要求其生产两辆编号分别为V1和V2的试验型Pz.Sfl.IVb自行火炮。另外,德国陆军武器局还把标号为004-1039/41的合约授予了Rheinmell-Borsig公司,生产四根炮管。1941年8月13日,德国陆军武器局4处通知克虏伯公司,Pz.Sfl.IVb最终定名为 "le.F.H.18 (Sfl.)"。
德国军火制造商克虏伯拿出了编号W1324的新概念设计图,建议为Pz.Sfl.IV (le.F.H.18)坦克加装一门le.F.H.18榴弹炮。德国陆军武器局(Wa Pruef)基本上认同在坦克后部加装发动机的布局,因为在榴弹炮底部加装发动机坏处不少。